编委会章程
编委会章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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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上海口腔医学》为口腔医学专业学术类期刊,于1992年9月创刊,编委会已历时四届。为充分发挥编辑委员会(以下简称编委会)的学术领导作用,不断提高刊物质量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一章 编委会的性质和任务
第一条 编委会是依靠口腔医学专业科技工作者办刊的一种组织形式,是本刊的学术组织和领导机构。
第二条 编委会的任务
1.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改革开放,提倡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,繁荣学术,促进学科发展,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、产业化。
2. 根据学科发展动向和读者需要,制订编辑计划,及时调整报道重点,保证期刊的科学性和先进性,争取年年达优(年被引用或摘用50篇以上,报道时差小于270天,文字差错率小于2/10000,稿件录用率小于40%)。
3. 负责审稿、组稿和荐稿工作。
4. 加强与国外相关学科及专家学者的联系与交流,促进国际合作。
5. 发现和培养人才,壮大作者队伍。
6. 及时反映读者意见,研究和解决本刊组稿与编辑中的问题。
7. 指导、检查编辑部的工作,关心编辑人员的成长和业务水平的提高。
第二章 编委会的组织原则
第三条 编委会实行主编领导下的编委分工负责制。编委会设主编一名,常务副主编一名,副主编若干名,编(常)委若干名,并在国内外聘请特邀编委若干名,以加强本刊的权威性和代表性。
第四条 编委会的组成要专业齐全,以年富力强的中青年专家为主,老、中、青三结合,形成合理的年龄梯队结构,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。
第五条 编委的条件和职责
1. 编委的条件:(1)拥护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;(2)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编审水平,具有高级职称,并在国家统计源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5篇以上学术论文;(3)热心编委工作,能承担一定的编审任务,参加编委会的活动。
主编、常务副主编、副主编应由在本学科中已取得突出成就,享有较高威望,学风严谨,作风民主,热心办刊工作,身体健康,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。
2. 编委的职责:(1)执行办刊方针和编委会的决议;(2)认真、按时完成审稿任务,积极撰写、组织推荐具有一定水平的稿件;(3)及时向编委会反映对本刊的意见,并提出改进建议;(4)注意在本地区、本单位培养和发现编审人才,并向编委会推荐;(5)关心编辑部建设,积极宣传本刊,热心推荐广告,提供各种会议、出版、人物消息等;(6)应邀为重要文章撰写评述(comments)。
第三章 编委会的产生和任期
第六条 编委由上届主编、副主编推荐提名,征求本人及所在单位同意后,经上届主编会议讨论核准并正式聘请。
第七条 每届编委会任期4年,任期满后,进行适当调整,一般不增加编委总数。
第四章 编委会工作方法
第八条 编委会实行主编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,重大编辑业务问题由主编会议集体讨论;财物问题由口腔医学院讨论处理。一般具体事宜,主编或常务副主编有权做出决定,日常工作由编辑人员完成。
第九条 编委会全体会议每两年举行一次,其任务是:(1)听取主编的工作汇报;(2)总结工作经验,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;(3)反映和研究作者、读者的意见和建议。
第十条 定稿会议每年召开四次,其任务是:(1)制定编辑计划,确定每期报道重点;(2)讨论并决定每期刊发稿件;(3)研究解决日常编辑工作中需要解决的业务及财务问题;(4)研究编委、作者、读者对本刊的意见。
本章程经常务编委会讨论通过,并自通过之日起实施。
《上海口腔医学》编辑委员会
2015年11月20日
发布日期:2011-11-18 浏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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